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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達訊息

2019
03.01
林佳瑩律師|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元照出版社購書連結
 
本書簡介
 
用來保護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很多,但能受到保護的前提是創作者必須了解這些法律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本書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著作權法、商標法以及專利法等相關法律的基本概念,也提供了許多智慧財產法院實際案例供創作者參考。
 
另外,也針對創作者最關心的問題,列出了許多簽署授權契約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如何具體行使權利的方法。本書是從事產品設計的個人和公司不能錯過的一本好書。
 
本次改版,加入了最近幾年與設計產品相關的法院判決(如:抄襲行李箱設計案件(Rimowa百褶設計)、抄襲手作包紙型案件(森林朋友好提包案)等)、更新了一些判決的最新發展(如:賴和基金會與聯合百科公司間的電子資料庫侵權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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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誠如作者所說,目前專門提供設計領域之創作人參考之智慧財產權入門書籍並不多,尤其針對新修正專利法及商標法在此方面之著作,更令人期待!
 
  專利法於2011年底大幅度修正,並由行政院發布修正施行日期。該修正重點之一是將新式樣專利改稱設計專利。在此修法施行之際,有以問題為導向,並參酌實例,具有解決新興設計專利問題之應用價值。
 
  本書主要目的,在於探討設計產品在智慧財產權法律可能保護方式、內容及救濟方法,書中就著作權及設計專利加以論述,另由於商標法可能保護設計產品之商標,因此,本書分別就「著作權」、「商標權」以及「設計專利權」進行介紹,並說明法律基本概念。保護的基本要件、聘僱關係下的設計產品歸屬、如何判斷智慧財產權侵害、應該採取哪些法律行動,例如蒐證、警告信函、保全程序、民刑事訴訟程序等採行。之後,針對智慧財產權交易,特別是智慧財產權之讓與及授權之契約應注意事項,一一加以說明,以期有效利用智慧財產權。最後,對於被他人主張侵害智慧財產權時,該如何因應方法,提供有如教戰守則,有無智慧財產權、有無侵害行為、是否為合理使用範圍、是否提起行政程序、有無刑事責任、有無和解可能等檢驗流程,有助於判斷是否侵權,並進一步決定是否退讓,此等說明因應對策,頗具有實用性。
 
  林佳瑩律師,現為恒達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曾在國立臺灣大學及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攻讀智慧財產法,具有相當良好之專業基礎。她亦曾處理國內外高科技廠商及大型雜誌出版社相關智慧財產權訴訟案件及授權契約審議之實務經驗,可見作者在智慧財產法上,不但有良好法學基礎,而且有專業實務歷練。
 
  作者完成本書後,出版前,得以提前閱讀其手稿,深感榮幸,並對其忙碌實務工作之餘,仍努力於著述,感到佩服。經其囑託,樂意寫序,贅述數語,為讀者先進引介此書,並期待從事設計的讀者,能從書中獲得設計問題解決之道,有助於消除長期創作上之智慧財產法律之苦惱。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明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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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版序
 
  智慧財產法院成立至2018年剛好滿十週年,對於台灣智慧財產法律的發展有極大的貢獻。根據我個人的觀察,智慧財產法院的法官都非常認真,除了私底下進行學術研究、參與研討會討論之外,開庭的時候常信手拈來就是最近某某案件的判決,或是最近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又有什麼新的實務見解。法官對於智慧財產案件的瞭解既深且廣,連帶影響到律師處理智慧財產案件時,也必須與時俱進,隨時充實自己。
 
  本次的改版,加入了最近幾年與設計產品相關的法院判決。例如抄襲行李箱設計案件(Rimowa百褶設計)、抄襲室內設計案件(雲朗觀光v.桂田璽悅酒店)、抄襲名牌包案件(Celine囧包案)、抄襲手作包紙型案件(森林朋友好提包案)、抄襲logo設計案件(TCA色塊設計案)、抄襲手作皮套案件(Alto手機皮套案)、抄襲戒指案件(Kopo Metal柯基犬戒指案)等等。從以上的判決結果多是權利人勝訴可以看得出來,法院對於設計產品的保護,其實是不遺餘力的。
 
  就權利人相當關心的授權問題,也加入了「彩虹眷村」的授權爭議案件、「藝術家劉國松與全球華人藝術公司」間的授權爭議相關案件。由這些案例可以看得出來,權利人於簽署契約時如不注意自身權利,往往會引發後續諸多爭訟,為了避免後端的訴訟,在簽署契約時即應慎重並委任律師審閱,才是正本清源的作法。
 
  就爭議的商標真品平行輸入問題,也加入了Philip B案件,其後續發展,以及對原廠、代理經銷商、水貨商的影響為何,值得追蹤留意。
 
  另外,本次改版也更新了一些判決的最新發展。例如賴和基金會與聯合百科公司間的電子資料庫侵權訴訟,存在為數不少的歷審刑事判決及民事判決。讀者如果能夠閱讀本案的相關判決,應該能體會到實務上處理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密度與強度。
 
  設計者常關心的問題是,利用他人著作再進行創作,要怎麼樣才不會踩到紅線?如谷阿莫「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的案件,就涉及到使用他人著作進行改作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問題。此問題將有待法院判決表示意見。
 
  而時尚界相當關心的仿冒抄襲或是翻玩問題,在台灣也發生過不少案例。例如,曾經發生過業者將Hermes的柏金包圖案轉印在環保帆布包上的「嬌蕉包」案件、販售包包的業者將香奈兒的商標修改成流淚的的樣子的「流淚香奈兒/融化香香包」案件,近來也出現LV控告My Other Bag與The Face Shop聯名粉餅的案件。究竟有沒有侵害商標權,實務判決曾經出現不同的看法。
 
  另外,許多名牌業者除了自身的品牌有註冊商標外,可能就產品的整體造型或細部配件還另外有註冊商標,甚至整體造型或細部配件也有可能成為著名商標或表徵。如果使用到類似的整體造型或細部配件,也有可能被認為是侵害商標權或不公平競爭行為。不過,究竟有沒有構成侵權,實務判決也曾經出現不同的看法,請參考本書所提到的二則關於LV鎖扣商標的案例。
 
  本書《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出版之後,我又陸續完成《著作權訴訟贏的策略》、《商標訴訟贏的策略》、《不公平競爭訴訟贏的策略》、與張志朋律師合著《營業秘密訴訟贏的策略》幾本書。有興趣深入研究的讀者可以進一步閱讀,或者追蹤:
 
林佳瑩律師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iplawyertw/
林佳瑩律師的部落格:https://ipcase.blogspot.com/
 
本書倉促改版,如有缺漏,敬請見諒。如有任何問題,也請不吝與我聯繫(camille@tmdclaw.com.tw)。
 
林佳瑩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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