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恒達訊息

2021
12.20
林佳瑩律師獲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邀請演講「影視作品中IP再利用的應注意事項」

林佳瑩律師獲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邀請演講「影視作品中IP再利用的應注意事項」。林律師首先介紹著作權基本概念、著作權歸屬轉讓授權的差異,接著說明影視作品中的素材可能涉及的權利包括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等民法人格權。由於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管理的作品多為老電影或者是年代久遠的台語電影,林律師也特別介紹如何善用公共財(Public Domain)的資料,諸如具體事實、著作權財產權消滅的作品、創用CC制度、孤兒著作強制授權及合理使用制度。

上一則

回選單

下一則

到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