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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達訊息

2022
12.04
林佳瑩律師獲「中華民國運動總會」邀請,演講「運動員姓名肖像(形象)與商標保護」

林佳瑩律師於「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辦理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演講「運動員姓名肖像(形象)與商標保護」。

 

林律師介紹國內外運動員如何保護自己姓名肖像的實際案例。

台灣民法上對於姓名肖像賦予「人格權」的保障,而近年來的法院判決也體認到「財產權」的面向,

但商標法是登記制度,權利範圍較為明確,事實上是保護運動員姓名肖像的重要法律途徑。

 

知名棒球選手「郭泓志」及「彭振閔」的商標布局值得大家觀察學習。

 

其他有趣的案例也值得大家參考:

 

國際知名歌手Celine Dion為何在台灣無法取得「Celine Dion」註冊商標?

籃球天王Coby Brian如何在台灣成功撤銷「Black Mamba」商標?

英國足球選手貝克漢的妻子(同時也是知名歌手)Victoria Beckham為何無法在台灣成功撤銷「VB」商標?

 

知名美國大聯盟選手「鈴木一朗」肖像遭盜用,球星如何求償?

金馬影后「楊貴媚」肖像在超過代言期間後還被廠商使用,藝人如何求償?

知名藝人「李蒨蓉」只同意代言「BB霜」,但廠商將之使用在其他多種產品,藝人如何求償?

「廖雷」模仿知名台語歌星「陳雷」的造型、歌聲甚至是名義,侵害陳雷什麼權利?

 

林佳瑩律師出版「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一書,是台灣第一本娛樂法書籍,當中有更多精彩有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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