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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達訊息

2020
03.01
林佳瑩律師|著作權訴訟贏的策略
元照出版社購書連結
 
本書簡介
 
透過本書所收錄的著作權實務判決,創作人可以瞭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或避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著作權法不再是抽象的條文,而是有趣的具體案例。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著作權意識的提高,出現了許多新型態的著作權爭議案件。影劇音樂作品、線上遊戲、時尚包款、室內設計、Line貼圖,都可能成為訴訟的對象。資料庫、網路平台及APP也引發不少著作權法爭議。最新的著作權法相關判決,都收錄在本次改版當中。
 
推薦序
 
  相較於其他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保護門檻算是比較低的,正因為如此,加上採取創作保護主義,以及加入WTO國際化的影響,受保護的著作數量遠多於其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客體,著作權紛爭與訴訟也因而日益增多。
 
  由於著作權保護並未事先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查,一旦有紛爭,就由法院來處理、判斷,因此法院的判決對於著作權的保護,就非常重要。透過判決,我們不僅可以瞭解到一個創作要如何才能滿足著作權法保護的要件,更可以瞭解到社會大眾在什麼情形下可以利用他人的著作,以及哪些行為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等。本書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透過一個個精心挑選過的判決,對於著作權法規範的具體適用,深入淺出地加以說明與闡述。
 
  林佳瑩律師的興趣非常廣泛、除了法律之外,她對於創作也有著濃厚的興趣,不只是寫作,也包括繪畫以及攝影,在她已經出版的幾本書中,例如《記住巴黎的甜滋味》、《產品設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都充分展露出她在創作上的天份,擺脫了一般人對於律師的刻板印象。身為一個法律人,能找到並發揮自己的興趣,同時也結合專業,開拓出不同於傳統法律人的一條路,這是我對她最為激賞之處。
 
  相信透過本書,讀者不僅對於著作權紛爭與解決有更具體的瞭解,也能感受到林佳瑩律師出眾的才華。
 
臺大法律學院院長兼教授
謝銘洋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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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2005年的臺北,興起一波創意市集的新浪潮,許多不同類型的創作者,不約而同地從自身的插畫、攝影、設計、園藝、木藝、陶藝、布設計等作品出發,透過親手設計製作,發展各式各樣生活感強烈又兼具人文藝術傾向的生活用品、文具、雜貨,對社會大眾傳達藝術觀點和生活態度。
 
  我們也在那一波浪潮裡,將自己的攝影和插畫創作,以文具和生活雜貨做為載體,創造了手工生活雜貨品牌「minami」,向外界揭示我們看到的和想像的美好世界,以質樸、自然、簡單、自在的風格呈現我們熱愛的生活內容。在那個階段,我們陸續參與了「2005溫羅汀創意市集」、「2006牯嶺街創意市集」、「2008簡單生活節」,在街頭和眾多的同好們一起開創了小小的實體美好生活的可能。
 
  「minami」在2006年進入誠品文具館成為館中的創意品牌之ㄧ,從臺灣北到南,有了固定和外界溝通的優質管道,同時,透過部落格的書寫,持續發表文章和影像,記錄我們的生活和創作,向更多讀者表達我們的生活見解。直到2010年,我們成立第一家品牌專門店「小南風」,一方面延續自有品牌的創作發表,另一方面,也將空間和更多創作戰友分享,我們不間斷地邀請創作者舉辦畫展、手作生活雜貨展、藝文講座,幾年下來,慢慢形成一個創作成長團體,彼此相知、分享創作樂趣和對不同生活面向的美好想像,我們互相砥礪、交流創作生涯的酸甜苦辣,我們互相欣賞、互相學習,在堅持的夢想上持續向前。
 
  佳瑩律師在成立「小南風」的階段裡,和我們因為共同的興趣而成為好朋友,她兼具感性和理性,出版過巴黎的甜點書、和我們總是有聊不完的話題,從英國的生活經驗、世界各地的旅行、共同喜愛的京都,到生活雜貨、插畫、花藝、甜點、咖啡,這些趣味,都是我們在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共同意見之外,另一個對日常生活內涵發出的相近頻率。
 
  2011年,因為創作朋友們相繼有著作權相關的法律疑問,我們特別邀請佳瑩律師開辦了著作權的專門講座「文創作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系統性地介紹了相關的知識,一方面協助創作者如何確保和主張自己的著作權,另一方面,學習如何避免不小心侵權,其間,依照不同領域創作者的個別問題,深入分析探討個案。這樣的機緣,也促成佳瑩律師在2012年完成「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著作的書寫與出版,得以協助更多人取得相關的知識內容。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民商法組),又擁有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法學碩士學位(智慧財產權法專攻),佳瑩律師是一位熱情、富有正義感的好朋友,雖然已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還總願意在繁忙的工作中,持續為這個議題費心思、不停書寫,我的內心由衷敬佩。很樂意見到佳瑩律師的新書要出版了,這裡面應該有不少篇幅是在小南風一邊喝著手沖咖啡一邊敲打著鍵盤完成的,想到她書寫時的專注身影,我知道書中的文字都是一篇篇用心體會的著作,值得創作人細細品讀、參考。
 
小南風
林禎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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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版序
 
  此次改版進行大幅度的更新,增補許多著作權法有趣的案例。
 
  雖然著作權法的案例常常發生在日常生活當中,但是著作權法的法條盤根錯節,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逾越紅線。臉書直播或是製作影片,涉及到多種素材的使用,如果未經授權,可能隱藏侵害著作權的風險。例如【谷阿莫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的著作權訴訟,涉及到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判斷,還有待法院認定。
 
  與判斷美術著作是否構成實質近似有關的【波奇貓 v. 妙可貓】、【媽祖轎班衣背包】、【智冠武林群俠傳線上遊戲】等案例,都相當值得參考。
 
  隨著科技的進步及網路平台與APP的興起,許多新型態的著作權爭議也陸續產生。例如【三立「世間情」v. 連續劇APP】、【韓劇「任意依戀」及「W兩個世界」 v. 連續劇APP】案例,涉及彙整網路影音連結的APP是否會構成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值得關注後續發展。
 
  由於影視音樂的蓬勃發展,著作權法作為娛樂產業的核心法律,從權利的歸屬轉讓與授權、劇本的撰寫及授權、電影的募資與拍攝,或是音樂唱片的製作和發行等,每一個環節都與著作權法密切相關。對於權利人或是利用人來說,都是不可忽視的議題。
 
  另外,我們也注意到時尚設計產業領域的著作權法議題。精品業者向來都積極地申請商標及提起訴訟,對於保護自身權利不遺餘力。【Celine冏包】案件,涉及到名牌包的造型設計是否享有著作權的爭議,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及二審作出了不同的認定。【君品酒店室內設計】案件,涉及到飯店客房的室內設計是否該當於著作權法上的建築著作、是否能單獨主張權利的爭議,智慧財產法院二審給予肯定的答案。
 
  最後,仍是要再三強調,在簽署著作權轉讓或授權契約時,著作權人與利用人都應該瞭解到白紙黑字的重要性,一旦簽約,就有遵守的義務。引發藝術圈一片譁然的【全球華人藝術網】案例,充分展現創作者慎重面對契約的重要性,不可輕忽。
 
  在為當事人處理著作權案件的過程中,常常能深入挖掘更多相關著作權法的爭議問題,每次都像是重新把著作權法學習一遍。智慧財產權訴訟有趣的地方在於常常面對著未知且沒有制式答案的爭議,因此,如果能夠堅持到九局下,往往就有逆轉勝的可能性,勝訴的機會永遠是留給保持信心的人。
 
林佳瑩律師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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